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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两起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听证会
    时间:2021-01-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2日上午,抚顺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王丹主持,我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以及侦查机关代表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对案件的审查情况及意见作了简明扼要的汇报,从基本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相关理由。张某某、林某某均表示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也就二人认罪认罚的态度以及案件情节做了充分说明。侦查机关代表对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认罪悔罪态度予以说明,并对两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可。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就两个案件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实现了检务公开,提高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带动办案质量、执法规范、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听证会的的顺利召开为我院丰富和拓展了检务公开的实践经验,我院将会继续贯彻执行公开听证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公开听证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听证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细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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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两起刑事案件拟不起诉听证会

      2024-06-11

    1月12日上午,抚顺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召开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滥伐林木案、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涉嫌交通肇事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王丹主持,我院邀请了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值班律师以及侦查机关代表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首先对案件的审查情况及意见作了简明扼要的汇报,从基本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向与会人员阐述了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相关理由。张某某、林某某均表示真诚悔罪并自愿认罪认罚。值班律师也就二人认罪认罚的态度以及案件情节做了充分说明。侦查机关代表对嫌疑人在侦查阶段的认罪悔罪态度予以说明,并对两个案件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可。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就两个案件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增加了司法透明度,进一步实现了检务公开,提高执法的社会认可度,带动办案质量、执法规范、司法公信力的不断提高,保障了法律的公开、公平、公正。听证会的的顺利召开为我院丰富和拓展了检务公开的实践经验,我院将会继续贯彻执行公开听证工作,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公开听证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听证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细节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