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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九项措施
    时间:2021-05-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抚顺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九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各级院把“三个规定”等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促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院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上级院党组报告情况。落实不力的下级院要向上一级院说明情况。

    2、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带头记录填报。长期为“零报告”的,要在本级院党组专门会议上说明情况。

    3、规范线上记录填报

    加强对记录填报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员覆盖、全程有痕、应报尽报。严格后台保密管理,严防泄露记录和报告内容。

    4、定期通报记录填报情况

    每月通报辖区内检察院及各内设机构记录填报的情况,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

    5、加强正反典型案例的发现、收集和通报

    对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

    6、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报告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7、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针对可能存在的检察人员及其近亲属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检察人员离职或退休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8、严格责任倒查

    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逢案必剖析、逢案必倒查,深挖是否存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以及不如实记录、授意不记录等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加强检查督导

    对检察人员记录填报的内容开展随机抽查,对不实“零记录”“零查处”内设部门进行重点检查督办。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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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落实“三个规定”九项措施

      2024-06-1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检察院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抚顺县检察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九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教育,要求各级院把“三个规定”等相关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治轮训、业务培训范围,促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正确把握政策界限。

    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要求院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半年向上级院党组报告情况。落实不力的下级院要向上一级院说明情况。

    2、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带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带头记录填报。长期为“零报告”的,要在本级院党组专门会议上说明情况。

    3、规范线上记录填报

    加强对记录填报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全员覆盖、全程有痕、应报尽报。严格后台保密管理,严防泄露记录和报告内容。

    4、定期通报记录填报情况

    每月通报辖区内检察院及各内设机构记录填报的情况,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通报。

    5、加强正反典型案例的发现、收集和通报

    对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对检察机关、检察人员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正面典型和经验做法予以通报表扬。

    6、纳入考核评价体系

    将“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重大请示报告事项,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报告内容,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7、开展专项整治

    重点针对可能存在的检察人员及其近亲属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充当司法掮客,以及检察人员离职或退休后违规担任律师或“法律顾问”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8、严格责任倒查

    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逢案必剖析、逢案必倒查,深挖是否存在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以及不如实记录、授意不记录等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加强检查督导

    对检察人员记录填报的内容开展随机抽查,对不实“零记录”“零查处”内设部门进行重点检查督办。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