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发力直指 “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
时间:2024-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全面落实《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县检察院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有效督促相关部门履行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监管职责,以确保抚顺县域永久性基本农田实现高质效管护,收到较好效果。
接到《辽宁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后,抚顺县检察院立即组织公益诉讼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仔细查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抚顺县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实际,迅速形成工作方案;从县农业农村局调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施工方案、验收问题清单等资料,形成基础台账,逐条排查销号;对“灌溉水渠存在的农业固体废物堵塞、修理加固破损和断裂的灌溉水渠”线索,立即组织办案人员数次实地调查,利用无人机航拍,对现场进行勘验取证;及时向本院主管领导和市检察院业务部门进行汇报,获得支持。
高标准农田建设事关“三农”和民生,既是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工作的核心内容,又是高检院开展“检护民生”的重点工作,对此市、县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了领导力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2件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不到位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调查,向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尽快治理。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在回复中承诺:计划于4月初天气回暖后即开始施工。同时,由于高标准农田管护是一个长期性工作,县检察院以此为契机与相关行政部门,磋商会签了“田长+检察长”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协作工作机制”,在信息共享,办案协助以及法律支持等方面加强配合,为共同筑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安全网提供具体遵循。
鉴于灌溉水渠固体废物堵塞、破损断裂等并非孤例,聚焦高标准农田管护和土地高效利用,抚顺县检察院主要领导及时与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介绍此案办理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开展“拉网式”清查,摸清相关耕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此意见得到了全力支持。县主要领导已经作出批示,责成县农业农村局主动配合开展工作,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完成。
此案高质效办理,是抚顺县检察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落实高检院开展“检护民生”专项工作的实际行动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积极探索。下一步,抚顺县检察院将针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适时施策,跟进监督,确保“检护民生”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