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 12月26日在抚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曲 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0件57人,同比持平,批准逮捕45件52人,不捕5件5人。
-----受理移送起诉案件98件140人,同比减少20%。提起
公诉88件127人(其中3件合并起诉),不起诉4件4人,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3件9人,当年移送起诉案件全部审结。
-----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件9人,其中案值十万元以上大案8件9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件3人,同比增加1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0余万元,同比增加33%。
-----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案值十万元以上的大案2件2人,同比持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25万元,同比持平。
-----全院现有政法编制干警41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检察官20人,助理检察官2人,检察辅助人员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22人,大专学历9人。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平安抚顺县建设,着重对多发、易发案件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以及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共25件36人,维护了生态安全和民生工程。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快速起诉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28件案件,保障了我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涉及邻里纠纷、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注重调解与和解,引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11件,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对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信访案件,专门召开答复会,向到会人员释法析理,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确保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一个,解决一个。全年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无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案件。
(二)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年共投入办案人力1500余人次,加班130多天,反贪污贿赂工作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果显著,大案多,要案多,社会影响大,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针对虚假退休骗取社保金现象突出的民生案件开展专项行动,经过细致、缜密侦查、追查,查办了社保局4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贿赂、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造成社保基金损失3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检察院及纪检部门查办在抚顺市有影响的大要案,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侦查理念,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有效避免了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嫌疑人伤残、疾病、投诉等现象。为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和自身廉洁,全部案件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院纪检部门对本院所办全部职务犯罪案件逐一进行回访,均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适时针对所办案件开展个案剖析,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制定了《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开展三个专项预防项目。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开展预防讲课8次、预防咨询6次、警示教育5次、大型预防宣传活动1次。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开展跨区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申请单位及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余件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解决诉讼监督乏力的问题。狠抓诉讼监督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干警到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以及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走访,查阅行政处罚案卷,了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情况,保证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制度落到实处。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抚顺县人民法院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庭前会议实施意见》,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及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完善量刑建议制度,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5%。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民事抗诉案件5件。进一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案件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强化了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和本院内部监督。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排查调查,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组织业务部门对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全部案件逐一检查,针对查摆出的2个重点问题和11个一般性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了6项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省检察院领导到院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内部监督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院中心组以上率下,带头学习、集体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动全院干警自觉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参观省纪委反腐倡廉展览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等七项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因干警作风、案件质量等问题引发的上访,充分体现了检察队伍昂扬向上、业务精良、忠诚为民的精神风貌。
切实重视检察理论研讨和检察宣传工作,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检察理论文章17篇,完成专题调研5篇。在《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市县电台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70余篇。开通了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加上去年年底开通的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标志着我院“两微一端”全线开通。目前,我院通过“两微一端”发送检察信息80余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两名干警研究生毕业,一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积极参与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组成检察官法律服务宣讲团,围绕“农村贿选”、“青少年犯罪”、“涉林案件的预防与控制”等十余个课题,不定期送法下乡。干警走进县电台直播间,通过《检察之声》节目为乡镇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促进基层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广大群众提高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扎实开展“爱岗争优树形象,驻村联户转作风”工作。院党组带领干警十余次深入上马镇洋湖村,与村“两委”座谈,找群众面对面谈心,把群众的需求与检察机关转变作风的需要有机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相互沟通,加深了检民感情,密切了检民关系,既实现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目的,又维护了村屯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村经济的发展。洋湖村村容村貌、村民的精神面貌和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实现了“农民增效益,干警转作风”的“互惠双赢”, 省市媒体多次采访报道。
(五)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检察权来自于人民,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先后向县人大报告了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向市人大视察组专题报告了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得到市、县人大视察组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院党组成员带队先后两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深入乡镇走访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展接受社会监督新途径,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向人大代表发送检察工作动态,畅通了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总结分析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探索;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发挥得不尽完善;群众对检察工作职能和作用不甚了解,检察宣传工作还有待于提高;队伍年轻化程度高,了解农村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工作指导思想是: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和保障我县“培育生态产业,培育绿色财政,优化生态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扶贫资金和项目安全。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立足共享发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更多呼应群众诉求,依法严肃查办民生特别是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要结合办案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
三、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特别是把提升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坚持不懈地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协作,提升案件流转速度,简化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效率。深化检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新规定。严格落实市委《贯彻落实<< span="">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高度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来推动检察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破解法律监督难题,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体现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实效上。
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切实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继往开来谋发展,与时俱进创辉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美丽富裕幸福抚顺县做出新贡献!
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年 12月26日在抚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检察长 曲 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5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做出了贡献,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发展。
-----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案件50件57人,同比持平,批准逮捕45件52人,不捕5件5人。
-----受理移送起诉案件98件140人,同比减少20%。提起
公诉88件127人(其中3件合并起诉),不起诉4件4人,公安机关撤回移送起诉3件9人,当年移送起诉案件全部审结。
-----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件9人,其中案值十万元以上大案8件9人,县处级以上要案3件3人,同比增加14%。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90余万元,同比增加33%。
-----立案查处渎职侵权案件3件3人,其中案值十万元以上的大案2件2人,同比持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约25万元,同比持平。
-----全院现有政法编制干警41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检察官20人,助理检察官2人,检察辅助人员19人。具有研究生学历10人,本科学历22人,大专学历9人。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平安抚顺县建设,着重对多发、易发案件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贩毒、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假冒注册商标案件以及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案件共25件36人,维护了生态安全和民生工程。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快速起诉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故意伤害等28件案件,保障了我县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稳。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对涉及邻里纠纷、过失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注重调解与和解,引导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11件,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对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信访案件,专门召开答复会,向到会人员释法析理,做好息诉息访工作,确保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一个,解决一个。全年无进京、到省上访案件,无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案件,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案件。
(二)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党中央反腐败决策部署,切实加大查办各类职务犯罪的力度,全年共投入办案人力1500余人次,加班130多天,反贪污贿赂工作和反渎职侵权工作成果显著,大案多,要案多,社会影响大,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针对虚假退休骗取社保金现象突出的民生案件开展专项行动,经过细致、缜密侦查、追查,查办了社保局4名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贪污贿赂、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造成社保基金损失300余万元的特大案件。积极配合上级检察院及纪检部门查办在抚顺市有影响的大要案,牢固树立以证据为核心侦查理念,不断提高查办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有效避免了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出现嫌疑人伤残、疾病、投诉等现象。为确保办案程序合法和自身廉洁,全部案件审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院纪检部门对本院所办全部职务犯罪案件逐一进行回访,均没有发现违法违纪问题。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适时针对所办案件开展个案剖析,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建议。开展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制定了《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服务全县重大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开展三个专项预防项目。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工作,开展预防讲课8次、预防咨询6次、警示教育5次、大型预防宣传活动1次。在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开展跨区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为申请单位及个人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40余件次。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努力解决诉讼监督乏力的问题。狠抓诉讼监督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开展了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立案监督等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组织干警到县国土资源局、林业局以及县森林公安局进行走访,查阅行政处罚案卷,了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的情况,保证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制度落到实处。与县法院联合制定了《抚顺县人民法院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庭前会议实施意见》,指导重大疑难案件及时排除非法证据,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及庭审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完善量刑建议制度,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率达95%。认真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民事抗诉案件5件。进一步推进案件管理机制改革,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案件从受理到提起公诉,全部实行网上办案,强化了检察院上下级之间和本院内部监督。
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排查调查,着力解决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组织业务部门对2013年以来所办理的全部案件逐一检查,针对查摆出的2个重点问题和11个一般性问题,认真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制定了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了6项规章制度,建立了规范司法的程序、标准和责任,努力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省检察院领导到院检查时给予充分肯定。
(四)坚持内部监督从严治检,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院中心组以上率下,带头学习、集体研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带动全院干警自觉把“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院干警参观省纪委反腐倡廉展览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细则》等七项制度,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全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因干警作风、案件质量等问题引发的上访,充分体现了检察队伍昂扬向上、业务精良、忠诚为民的精神风貌。
切实重视检察理论研讨和检察宣传工作,在国家级、省级期刊发表检察理论文章17篇,完成专题调研5篇。在《检察日报》、《辽宁法制报》、市县电台电视台等各级各类媒体发表检察宣传稿件70余篇。开通了抚顺县人民检察院新浪微博和“今日头条”客户端,加上去年年底开通的抚顺县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标志着我院“两微一端”全线开通。目前,我院通过“两微一端”发送检察信息80余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两名干警研究生毕业,一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
积极参与村级组织阵地建设。组成检察官法律服务宣讲团,围绕“农村贿选”、“青少年犯罪”、“涉林案件的预防与控制”等十余个课题,不定期送法下乡。干警走进县电台直播间,通过《检察之声》节目为乡镇机关干部和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相关知识,促进基层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促进广大群众提高知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
扎实开展“爱岗争优树形象,驻村联户转作风”工作。院党组带领干警十余次深入上马镇洋湖村,与村“两委”座谈,找群众面对面谈心,把群众的需求与检察机关转变作风的需要有机结合。通过深入调研和相互沟通,加深了检民感情,密切了检民关系,既实现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目的,又维护了村屯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村经济的发展。洋湖村村容村貌、村民的精神面貌和检察干警的工作作风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实现了“农民增效益,干警转作风”的“互惠双赢”, 省市媒体多次采访报道。
(五)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保障检察权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检察权来自于人民,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意识,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先后向县人大报告了开展检务公开工作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向市人大视察组专题报告了开展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得到市、县人大视察组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充分肯定。不断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院党组成员带队先后两次组织中层以上干部深入乡镇走访人大代表,面对面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拓展接受社会监督新途径,通过官方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向人大代表发送检察工作动态,畅通了人大代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渠道,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各位代表,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支持、关心检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和全县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总结分析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方式方法还有待于探索;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发挥得不尽完善;群众对检察工作职能和作用不甚了解,检察宣传工作还有待于提高;队伍年轻化程度高,了解农村服务群众的自觉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对这些问题,我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6年,我院工作指导思想是: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统一思想、指导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坚持用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行动,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实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服务和保障我县“培育生态产业,培育绿色财政,优化生态环境,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发展思路。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扶贫资金和项目安全。在司法办案中更加注重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依法履行批捕起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诉讼监督等职能。立足共享发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更多呼应群众诉求,依法严肃查办民生特别是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要结合办案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注重在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积极顺应信息化快速发展和深度应用的时代潮流,扎实推进电子检务工程,探索构建“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和服务群众水平。
三、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特别是把提升司法理念、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坚持不懈地规范司法行为。重点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加强与公安、审判机关协作,提升案件流转速度,简化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效率。深化检务公开,明确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亲和力、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四、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新规定。严格落实市委《贯彻落实<< span="">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深入贯彻落实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规定,密切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高度负责地办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要紧紧依靠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来推动检察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破解法律监督难题,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切实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体现在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的实效上。
五、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切实加强党组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始终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干事创业的基本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继往开来谋发展,与时俱进创辉煌!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美丽富裕幸福抚顺县做出新贡献!